|
|
用户名:花生小胖 笔名:花生小胖 地区: 行业:其他 |
| 日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人若自洁,脱离卑贱的事,就必作贵重的器皿,成为圣洁,合乎主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2:21) 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他的旨意被召的人。(罗8:28)
我的新工作
第十四天的下午,红彤彤的老板信步走了进来,脸上挂着让我很喜欢的微笑,像一个志得意满的小孩子,每天都活得很有盼头。
他来得正当时,因为我正全情投入地整理一份关于Gap Year的资料;而我的投入多少和他的“空袭”有关——我实在不是一个自觉的人,我需要deadline。
坐在那里总是会开小差。不是故意的,也不止是在工作状态里,甚至不止是在一种单独状态里。看电影时会,读小说时会,走路时会,聊天时也会。是我先天精神涣散不能集中力量去思考,还是因为胡思乱想让我的精神涣散?哪个是前因,哪个又是后果?
或者不重要。我已经习惯了自己这样,虽然也会累。就像是孙悟空,一个自己安分地定在那里,另一个自己早就飞远了。至少这两个多星期吧,我是有点神知无知的。所以,请不要再问我新工作如何如何喜欢否值得否,我答不上来。
但可以说点新鲜的东西和感受。
每天早晨的南京西路都有很好的风景。和复兴西路不同,这里的风景不是树,不是狗,是人,说得确切一点,是女人。阳光越来越灿烂,她们也越来越斑斓。
办公楼很现代化,办公室很整洁,不用自己倒废纸篓,同事也很安静。这些都让我想到当初在剑桥的那份工作,节奏和气氛都有些类似。除却一点,在这里,周一到周四不可以穿牛仔裤。
工作的第三天拿到了厕所的钥匙。这把钥匙有着不一般的意义,象征着商城把你当作了自己人。而所有的访客(最多是等候签证的人)都需要找保安开门才能上厕所,当年我在七楼签证,就是这样。现在我拿着钥匙为别人开门。顺便说一句,厕所叫人很满意,灯光打得很好,镜子有点昏暗,照得人很漂亮。地板是干的,马桶圈也是可以坐的,不用自己带厕纸。
中午没有免费的盒饭提供。每天需要自己选择,通常是叫一份八块钱的进来,或者和同事、朋友去周边觅食。盒饭是一大荤,两小荤,两素。昨天叫了山药肉片和粉丝肉糜,两个菜要么事先说好了的,要么就是不约而同地,没有放肉。
没有沙发可以午睡,也没有人陪我打牌,或者写大字。所以就散步吧,天气很好,伙伴也很好。
六点下班。最难熬的时刻是四点半,看到原来的同事纷纷下线。接着是五点,五点半,MSN上的人越来越少。为了安慰自己,我在四点半的时候,削了一只梨。虽然老板就在旁边,可我还是吃得很开心。
春天
春天的每一天都是好日子。
领悟到这一点的时候,三月已经过去了一半。
昨天有了今年的第一次春游。世纪公园的草坪上,我们铺上了厚厚的毯子,满满的食物。色彩斑斓的泡泡和叮叮当当的笑声飘来荡去。
我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我买的山林大红肠最早被消费掉。这些都是让我骄傲的事。
我们玩UNO(一种类似变色龙的纸牌游戏),还玩了经典的“杀人”。我第一次发现比起做农民或主持人来,我更喜欢当杀手,可惜没有如愿。
博士是我见过的最面的杀手之一,做平民时大放厥词,而到了当杀手时,却拘谨地坐着,下意识地搅着两根方便筷子——他的样子让我想到2000年时的自己,在从黄山回来的火车上,我第一次玩杀人,一样毫无经验,被人毫不容情地揭穿。
时间可以磨练一切,包括成为一个好的伪装者。
只是下午面对神的时候,一切的一切都被抹掉了。
我的感情太丰富,没什么可说的了。
昨天的太阳开到今天。
早晨起来的时候,我终于意识到生活有点不同:我发现自己不再梦游了。
轻轻地,我走了
没有刻意和谁再见,悄悄地离开了工作八年的地方。这样也很好。
这是我第二次离开语文学习了,上一次还是五六年前,也是办公室的同事送我,也是唱歌和吃饭。不同的是,第一次的时候,送别的人和离开的人都要用力得多,也许在很多人的心里都有一去不复返的意思;而这一次,不唱哀怨的歌,也不说煽情的话,毕竟都是在上海,只有我心里知道,回不去了。
我喜欢这样的告别。或者若干天后,有人会问起我是不是已经离开,什么时候走的,要去哪里;若干年后,有人会偶然地想起,他/她在怎样的一个场合下最后一次见到我。就像我也会在某个出其不意的时刻,想到曾经的人,曾经的事和曾经的日子。这样真的很好,我心甘情愿把自己当作别人无聊时的谈资和寂寞时的想念,而我,也不必向远处的人交代些什么。
这三年,不断有人质疑我为什么要回头,而我也确实想不起当日忽然的执著。也想过当时的决定是个错误,就算是错误也不可避免,因为自己是那样糊涂和被动,总是被命运推着走;好在是,错误里面也能开出安然的花。
早晨整理橱柜和抽屉。扔的扔,送的送,没有犹疑。有一个松鼠型的摆设,一面是钟,一面是照片。照片是刚工作那年的国庆节拍的,早已经褪了色。上次走的时候,不知怎么留给了一个同事,回来后,他物归原主。那钟就一直压在我的抽屉里,早已停了。我想把照片取出来,颇费了一番工夫,还是没成,于是一起扔掉。这也没什么。只是到了晚上,写日记的时候,记下这个插曲,忽然又舍不得起来,只有拜托同事帮我再从纸篓里捡回来。……
我这才明白,我的反反复复,其实是一种后知后觉。
2008-2-29
穷人的想象力
一部好电影就像一个珍贵的人。
那天看完《长江七号》,从电影院出来,心里有种莫名的暖。我刚刚笑过,也哭过,可是却找不到合适的语言来描述自己的感觉。这句话忽然在我的脑海里跳出来,而且翻滚着。
评论和评价常常是一件叫我心虚的事。现在回想起来,这个毛病,打小就种下了。小时候看书,总要先翻到序言里先把作家介绍、故事内容和中心思想看个明白,然后才肯阅读。书读完后,再温习一遍故事梗概与主题,检验一下自己看得对不对,看懂了多少。
——对于《长江七号》,我也是一样的不自信。也许是因为这部电影是被人当作儿童片来看待的,情节和主题都那么直白简单,而网上已经充满了此起彼伏的失望的批评声。可我还是喜欢。我觉得,《长江七号》可以算做一部好电影,它的珍贵在于周星驰的表达和徐娇的表演。
《长江七号》上演的日子,正好是春节,电视银屏上照例要炒星仔的冷饭:《情圣》,《九品芝麻官》,《家有喜事》……那时的周星星不过是一个家喻户晓的无厘头明星,而从《喜剧之王》到《功夫》再到《长江七号》,星爷似乎终于找到了表达的方式。虽然他的表达不是很稳定,比如那部《少林足球》就有点不知所谓;他的表达有时还很浮浅,似乎是一个人出生不好的人,早年结交了一些三教九流的朋友,所以那些坏习气影响至深,根深蒂固,一不小心就流露出来,他的电影里也常常有过分的搞笑和搞怪,这或许就是早年那些粗俗猎奇的商业片给他留下的印记。在《长江七号》里,这些印记随处可见。学生打架的场面让人联想起《逃学威龙》,足球场上的对决则是《少林足球》里那些恶俗情节的翻版,当然还有《功夫》里的如来神掌……让人一时辨不清,星爷是出于自恋情结而有意为之,还是纯粹的想象力匮乏?
我宁愿相信是前者,因为《长江七号》里并不缺乏充沛的想象,也不缺乏周星驰对于幽默的理解和执著表达。父子俩一边吃饭一边打蟑螂的画面,让人笑得无奈,也集中体现了他喜剧的精髓——小人物的乐与哀,善与恶。而且和《喜剧之王》、《功夫》一样,在《长江七号》里,小人物的命运也是一波三折,似乎山穷水尽,似乎柳暗花明,似乎喜极悲来,最后又总拖着一个光明的尾巴。不过在这部电影里,小人物的命运不是由周星驰本人来演绎的,虽然他的名字写在徐娇的前面,但他的表演却可能是他主演的历部影片里最不抢戏的。
当小狄得知爸爸死了,哭着把老师赶出去,抽抽噎噎地说“老师,我累了,要睡觉了”时,很多人都流下了眼泪。然而小狄的眼泪还不是最打动人的,我喜欢的是当他受到老师的歧视和同学的欺负时,依然乐观开朗满不在乎的样子。徐娇的眼神里有着充满希望的微笑,而这种希望正延续了周星驰在《喜剧之王》里所表现的百折不挠。
后来的故事,有点像聊斋里的穷书生幻想着美丽的狐仙在夜间翩然而至、愿嫁作君妇,小狄遇到七仔之后,也盼望着扬眉吐气——这是穷人最高的想象力,但七仔却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威猛。这可能是整个故事里最有意思的部分了:耀武扬威的经历只是南柯一梦。当然了,如果梦境成真,那么小狄就跟那些欺负他的同学没什么两样了;况且,《长江七号》的故事背景毕竟是学校,不像《功夫》讲的是黑帮大佬,可以肆无忌惮地夸大敌我矛盾,但是小学生之间必须得一团和气,皆大欢喜。所以周导演用一场秋梦点到为止,及时收回——他并不想讲一个充满教益的寓言,他给我们的是一个看上去更为可靠的童话。
是的,周星驰让我忽然想起了安徒生——不知是不是我的年纪大了,我开始想到卖火柴的小女孩点燃火柴取暖的情形了。我也想到了吴克群的歌:“他名叫周星星,用眼泪玩游戏,一两个小时只不过想逗逗你开心。”——他在镜头前面搞怪,把人逗笑,就像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把火柴里面的美好幻像全都端到了荧幕上,可是转过头,他依然是一个不开心的人。不知为什么,我一直觉得周星驰的搞笑背后有难言的悲哀,就像我一直觉得,若是他能够忘记哗众的本能,忘记自己曾是个无厘头起家的演员,他的电影会更加精彩;至少,会更不一样。
雪
上海的雪很少下得这么张牙舞爪,又这么情意绵绵。新闻报道里,已经从昨天的十七年不遇改成了今天的二十四年不遇。1991年如何,1984年又如何,记不得了。我的记忆停在这中间的某个年份,小学五年级的时候,那是我知道的最大的一场雪。
雪如何地下,也不是重点。重点在于五楼的两大块平台上积了很多厚厚的冰雪,我们五年级(1)班是唯一一个在顶层的班级,扫雪的任务就自然地落到我们身上。后来写作文,大家都有了素材可记,老师在讲台上跟我们区分“记一件有意义的事”和“记一次有意义的活动”的区别,活动可以作为事情来写,事情却不能当作活动来记。我学会了用成语,银妆素裹,学会了引诗句,“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这些,作为好词好句被红色圆珠笔勾画出来……
早晨出门,看到白白的一片,心情忽然地好。唯独一样遭罪,就是不会走雪路。昨天已经摔了一跤,今天下脚时就分外战兢用力,心想如履薄冰大约谓此。再想,可不正在履薄冰嘛。再抬头一看,漫天枝丫,不就是二十年前写的银妆素裹吗?一个妆,一个裹,就足见古人用字的精到;而那句梨花开的比喻我是怎么都想不出来的,梨花到底长什么样子呢?
到了办公室,群情激昂地说起天气种种,路况种种,多少人滞留了,多少人耽搁了,又多少人幸运地先行撤退了,仿佛是遇到了战乱,大家急着撤离,更有人好心好意地规劝我们要广积粮,哪怕多积一点水也是好的……从前只知道抗洪,现在又有了抗雪,天惶惶人忧忧;每年春节前后,上海都是格外静好,然而今年,却忽然有了几分逃城和落寞的味道。
记得在伦敦的那个冬天,也是大雪。除夕夜,去同学家过年。走了几步又折了回来,实在履不惯那薄冰。可经不起他们的劝说,又经不起独自守岁的寂寞,硬着头皮出门。没想到转出我们那条僻静的小街,前面的路就豁然开朗——原来踩的人多了,地也就没有那么的滑。
履完薄冰之后,才知道行平地的可贵。原来没有牵挂的走路,就像没有牵挂的心,自由,澄澈。
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2008-1-29
自己的玫瑰和自己的上帝
“圣特蕾莎,我不想瞎,我想看。”
“她摔得鼻青脸肿。再多说一点。”
“我想学看书,像以前一样跑跳。不想变成瞎子。”
“圣特蕾莎,请转告小耶稣保佑伊迪斯。谢谢。”
“谢谢圣特蕾莎和小耶稣。”
这是电影《玫瑰人生》里的一幕。女人们带着失明的小孩,坐着马车到圣特蕾莎的墓前祷告,提提妮特别说道,她没怎么求过特蕾莎,然而她跪在冰天雪地里为小伊迪斯祷告;小女孩手里捧着花,认真地诉说自己的愿望。想起耶稣说: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能见天国。(太18:3)这就是实实在在孩子的样式吧,耶稣不能拒绝这样的祷告;况且,提提妮是一个妓女。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说这个况且,也许是因为在约翰福音里,当文士和法利赛人想要打死那个行奸淫的妇人时,耶稣说:“你们中间谁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8:7)他又对那妇人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8:11)
我总觉得,耶稣对女人和小孩,对那些没有能力好好照料自己的人,是有特别怜悯的。
三年前,我在英国受洗。受洗的第二天就回国了,回来后重读的第一本书,是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我迫切地想知道有了新的立场的自己会怎么看待那个抛夫弃子、呼喊着“上帝啊,饶恕我的一切”冲向列车铁轨的安娜。
人们总是习惯同情弱者,习惯激赏情感和个性的张扬——没有什么比自由更可贵的了,尽管循规蹈矩的理性可以让我们避免付上更多的情感和身体代价。安娜是这方面的典范,拒绝好心好意的规劝,只尊重自己的内心;她的自杀不是因为别无选择,而仅仅因为爱人的热情不再。然而高举情感或许和高举理智一样,都是偏颇的。当火山爆发的时候,选择按兵不动,也许需要更大的勇气和付出;纵然是对那些生性冷淡的人。我不知道自己对安娜的感情是否有变,但是卡列宁,这个一直以来的反面形象——他真的这么令人作呕吗?我们可以找到一堆贬义词来描述卡列宁的可恶和可笑,但他试图根据圣经的教导,原谅背叛自己的妻子,做个宽宏大量的丈夫,这些未必都是虚伪的。
我们毕竟不是耶稣——这样说或许有推托的嫌疑,却又是真实无奈的。
不论是对安娜,还是对卡列宁,我想托尔斯泰绝不是要批判。一个作家若只是嘲笑鄙视自己笔下哪怕是最猥琐的人物,他都不是伟大的。如果托尔斯泰只是这样,他就不是托尔斯泰了。最后都是怜悯。
和安娜一样,伊迪斯也忠于自己的内心。她桀骜自私,喝酒吸毒,放浪形骸,一言一行有失正统;而她的声名又增添了她的任性。但她也不是天生自信轻浮的调情高手,肆无忌惮地对着酒吧招待说:刚才我想要香槟,现在我想要一枚戒指。在她成为“云雀皮亚芙”之前,她也不过是巴黎街头的一个怯弱的小女孩。
然而不论是小女孩伊迪斯,还是大明星皮亚芙,当她高唱“上帝,上帝”时,当她为爱人祈求时,总是那么虔诚谦卑、充满信心。
我第一次听到《玫瑰人生》这首歌,是小野丽莎的版本,她的声音里一直有种肃穆的感觉,就像冬天的树林,像小镇的街道,像阳光底下寂寞的咖啡杯。后来看懂了歌词,又听到了伊迪斯·皮亚芙的原唱,才知道前人的演绎要真实得多。
用这首歌的名字来为皮亚芙的一生作传,真是太合适不过了。不仅因为歌词就是出于歌手本人,也不仅因为她一生爱人无数,皮亚芙说,每逢上帝应允她的祷告时,空气中会飘着玫瑰的香气。——这是上帝和她之间的暗号吗?至少她本人没有怀疑过。
从《漫长的婚约》到《玫瑰人生》,导演奥利弗一直都是个讲故事的高手,而且很善于用细节来表达。单单是小伊迪斯在妓院生活的那段,里面就藏了导演的很多心思,提提妮(们)的每次出场都很具冲击力。而电影打乱时空的叙述风格,把伊迪斯的坚强和脆弱在完美地交织起来。特别是在最后的蒙太奇里,一边是舞台上的她倔强地唱着“Non, Rien de Rien”,一边是垂死的她仰望着上帝,一如二十岁时得知儿子死后,那样无助。
但我真没想到,玛丽昂·歌迪亚是这么好的演员。在《孩子的游戏》里,索菲只是一个俏皮而任性的姑娘,那个角色本身似乎也没有多大的挑战性;而在《玫瑰人生》里,根本看不到索菲了,也没有了玛丽昂本人的影子,我们只看到了伊迪斯·皮亚芙。
玛丽昂的表演让我想到了张曼玉的阮玲玉,虽然那部电影为张曼玉赢得了柏林的影后桂冠,可是我总感觉她的阮玲玉和阮玲玉本人想去甚远——在数量有限的默片里,我们看到的阮总是一副逆来顺受的模样,低眉顺目的屈辱感,甚至有点迎合的媚态。不过,这应该是关锦鹏的问题,他对阮玲玉自杀的诠释是抗争不是怯弱。
1935年阮玲玉已经以自杀谢幕,而在街头卖艺的伊迪斯被老板发现,开始了她成为大明星的旅途。生活永远是这样,这边兴来那边衰,故事仍旧在继续,不论精彩或者悲哀。
2007-12-14
关于“可怜”
去绍兴听课,又读到鲁迅的《药》中的经典段子:夏瑜劝牢头造反,被打了两个嘴巴,完了之后说可怜可怜。老师开始分析了,和往常一样,还是引到革命者不被底层百姓理解的层面上去。
然而不知怎么,每次我想象着夏瑜说可怜的样子,却总觉得有几分(被)打肿脸充胖子的味道。对牛弹琴的无奈有,虎落平阳的悲哀也有,还有的,应该是通过可怜别人来努力维持自己的尊严。这个时候讨饶是不像英雄的,大骂也是没有用的,唯有蔑视别人可以保全自己的清高。这样子想下去,夏瑜就真的可怜了——别人是不懂的可怜,他是一知半解的可怜,或者是懂了之后无可奈何的可怜,是仍要被不懂的人羞辱的可怜。这样的形象实在不符合革命者的崇高,赶紧打住。
可怜真是个不堪细想的话题,特别是到了相互可怜的层面。
唐崇荣牧师有一次讲道完毕,接受听众的提问。一个人写了纸条上来,讲,上帝虽然是神,可却孤独,不为人了解,不是很可怜吗?我觉得这个问题很像我若干年前会问的,便格外竖起耳朵去听。唐牧师果然激动起来:这个人很想可怜可怜上帝,你还是先可怜可怜你自己吧,因为五十年后你还不知道自己在哪里呢!……
死是一个事实,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也是事实,但这些事实,并不总会让人触目惊心。我看见一些人,确实有很多的悲哀和苦毒,说到一些话题总是唉声叹气眼泪汪汪;但也有一些人,生活打理得井井有条,从不气极败坏。对于前者,我常常生出相隔太远无法传福音的遗憾;对于后者,却是有种不知何处入手的为难。也许我太在意接受美学了,过多考虑听者的心态本身就是缺乏自信——在这里,是他信,信神。
以前觉得,基督徒的命运很像夏瑜:因为我们不能完全懂得上帝,就算是懂了之后对自己也无能为力,而且还每天生活在世俗的审判里。——这种可怜也只有在永生面前才显得强大起来,因为一切都会过去。过去是千真万确的,那么永生呢?
好在神还有这样爱的应许——我必在活人之地祝福你——来安慰像我这样短视的人。
如果没有爱,真理是虚弱的,信心是空洞的。
前些日子,电视台里又在放《蓝色生死恋》。韩泰锡知道了恩熙的身世后,对她说:“我不觉得你可怜。”“撒谎,你觉得我很可怜。”“我不觉得你可怜,是因为你遇到了我,我不会让你觉得可怜。”这样的对白很能满足女人的耳朵,神也一直对我们做着同样的工作。
——爱能遮掩罪,也能遮掩过往和现在的苦。
我现在知道,我所有的自以为里面有太多的谎。在可怜的话题上,一个是对自己的无能为力,一个是世俗的审判,其实都是不靠谱的。我并不害怕破碎和审判,可是我却没有能力重新建立自己——我知道没有能力重建也是一个谎,只是需要更多时间才能拆穿。
破蛋壳而出的小鸡是什么样的呢?唧唧唧,唧唧唧,阳光,空气,和水,这些东西都很好,真的很好,可是我还没有完全习惯。
2007-11-30
花生小胖之过于强大的自己
秋天
终于空下来了,胡思乱想其实一直都没有停止。这样的话听上去缺乏逻辑,我也知道。生活里的对话多半如此。昨天去了一家很贵的超市,逛了一圈只舍得花了点小钱买了两条软糖。出来的时候,黄凯伦问,多少钱?两块五。打折了?没有。这么贵!我来不及摆诧异的表情,她自己先笑起来。胡言乱语真好,没有因果是非的负担。
越来越贪恋美食美衣美人美景,简单物质里有最明明白白的快乐。有时候上了一天阴郁的班,走到家门口的时候,想着晚上可以吃这个那个,心情就明亮起来。似乎也就理解了以扫,为了一碗红豆汤放弃了长子的名分。
还有天气,这是造物主最直接的作品了。
秋天是上海最清爽的季节。早晨拉着箱子走在永福路上,一路是斑驳的阳光。忽然想起很久以前自己写的东西,内里有一句大意是讲喜欢秋天踩落叶时沙沙作响的声音。还是喜欢踩落叶,但那声音分明不是沙沙的,要丰富得多。这个形声词一定是当时为了叙述的方便随意从人家的话语里拿来的,可是为什么要行这样的方便呢?我受不了作者写下自己都不明不白的话。然而,我唱歌走音时,还是很陶醉;虽然那些音律好的朋友总是迫不及待地纠正我。也许里面的道理是一样的,只是敏感的东西不一样。——执著和散漫,各有各的乐趣。
叶子长了,落了。
可以说话的人多了,少了。
上海的天气是完全的热,完全的冷。性情也如是。
身体的安静和心的安静永远是两回事。困倦和失眠却常常可以统一。
……
突然想起一个谈姐弟恋的朋友,说起她的小男友,有一次气鼓鼓地在她面前走来走去。她直笑他的幼稚,他赌气说,以后再也不会有人这样对你了。我看看她说,这有可能是真的。她点点头,表情和我的一样。
两个月前,误打误撞地理了一个特别青春的头,害得我在最初的日子里逢人便要解释,自己不是故意要装嫩。然而那天看到车窗上映着自己的影子,又觉得喜欢,因为我再也不会剪这样的发型了。
虽然,再也不会在很多人的字典里,并不是最强音。
2007-10-17
蚂蚁
会议室里来了一群蚂蚁。起初只有两三个,接着越聚越多,就像集体放风的犯人,热热闹闹地不知所以。
有一只爬进了我的凉鞋里,脚趾上,脚背上,抖不掉,甩不掉,用手一弹,掉在地上,死了。它趴在地上半晌没动,它的一个同伴赶过来,凑着,绕着,又急急地走开。一会儿,又叫了两个同伴过来,也是围着绕了几个圈,然后,其中一个毅然地把它负在背上。它向前爬了几步,停下,放下,似乎等着什么;又搬起来,向前走去。这一回它没有停歇,一气爬着,终于爬到我视线不能及的地方。
第一只蚂蚁是死了的那个的朋友吗,或者只是邻居呢?背它回家的可能是兄弟吧,至少也是好朋友吧。带它的尸体回家吗,通知家里的老人或者妻子?它们知道它是怎么死的吗?只有我和那死掉的才知道真相。但也许,它们已经习以为常了吧——这样子出来觅食,这样子莫明其妙受了工伤。还会难过吗,会有七情六欲吗?
它们对我来说,只有死和活的区别,多和少的差异。可它们之间必然有着别样的默契,面貌、性格、情趣……那个不知隐身何处的蚁穴里的故事,又会是怎么样的呢?
我几乎不敢把脚放在地上了。如果再来一只,我总不能带走它,带它下楼上楼,好比从北半球到南半球;我还是要把它丢下,也许还是会弄伤它,弄死它……
如果移情是一种能力,这种能力怎么才能让自己快活?
一抬头看到对面的姑娘,眼神清澈,面庞严肃——我只是风闻了她的故事,为什么却似乎比她还要难过?与哀哭的同哭,或者是不必要的。
2007-8-8
特别美好的
十年之后,我终于重新到了贵阳。
十年前,记得也是夏天,我们坐了两天的火车,一眼就看到娇小的舒畅撑着伞守在月台上。我记得我们住进了她姐姐的准婚房。在餐厅坐定的时候,我的头开始痛起来,据说那是对海拔1000多米的反应——说是高原反应似乎有些夸张;我记得晚餐是著名的酸汤鱼。我记得黄果树瀑布前我们换上了布依族的服装,天在下雨,河在上涨,我们跟在一当地人的后面,一路上拍下许多惊险的照;我记得自己当时毫无经验地穿着一条A字短裙,舒畅更无经验地穿着一条及踝长裙。回来的路上,车子坏了,舒畅的老爸下车修轮胎,四个女孩无助地在旁边望着。我记得花溪里有一条很难走的石头路,小芭歪歪扭扭地走一步叫一声;花溪门口的土豆饼很好吃。我记得自己尿血,心里也默默地闹着便扭;舒畅后来说,她当时一直想着怎么才能让我开心起来……
我记起这些事,是在回来差不多两天之后。其实一出机舱,除了热浪,还有上海的陌生。这一次,我才离开了五六天,却真有恍如隔世的感觉。离开时的那个我,回来时的这个我,似乎大有差别;就像我总是怀疑,现世里的这个我和天堂里的那个我又有什么关联呢?——人在高低起伏两端游走的时候,总显得那么不真实。然而现实那么强大,工作不过一两天,那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逍遥和快乐,正一点点地褪去,要是不回忆——然而我真的回忆了,并且躺在床上的时候,我终于找到了表达的方式。
五年前我就想重游贵阳的,机票都买好了,出发前几天却一直在生病,临行那一天突然头痛欲裂——这个字眼用在这里真是再合适不过了,头痛是经常的,欲裂却是唯一的一次。不知不觉就过去了五年。我也不知道这一次,是为了重聚,还是为了纪念,或者只是单纯的生日远行的惯例?我的担心只有一个,我的身体。
舒畅欣慰地说,这一次,你很争气。行程固然缩短了,强度也减小了,但大多数的时候,我还是很累,好在精神仍是不错。出发前的那个我并不快乐,在候机厅里又莫名其妙地耽搁了四个小时,像祥林嫂似的四处找人抱怨寻求安慰,错过了《艳遇》,咽下难吃的三十一岁的最后一餐,并努力地寻找所有这些事情的关联。
第一天差不多都花在路上了,我在摇摇晃晃的座位上,让自己的身体尽量去适应车厢的节奏。贵阳话若不仔细辨别基本是听不懂的,烧烤、人群、在清水湾里穿着泳衣摆可爱表情并不是我的盼望,酸汤鱼、半个月亮、和舒畅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也不能让心情真正明亮起来。这一天的大事其实有很多,哈7全球发行,好男儿全天转播,还有某某某的生日。
第二天就是杉木河漂流了。两个人一个橡皮艇,和我搭挡的是台湾来的老王。几年前他自驾走遍了大半个中国,最后在贵阳定居下来。他是老漂了,乐呵呵地笑,宽着我的心。第一个浪头含蓄地打过来,冰冷的水让我低低地叫出声来。后来的路途更是惊险,太阳隐去了,暴雨落下了,我三次掉下了水。第一次是被那些翻船翻红了眼的人故意翻下的,江北经验老到,知道嚷嚷感冒了是没用的,必须得说是孕妇;后面两次则是遇到了险滩。老王很称职地第三次把我从水里打捞上来,连连跟我对不起,说是头一回碰到那么密集的翻船。我说,多么难得的经历,别人漂了多次都没机会落水呢;心里其实还是很惴惴的。我们的行李都没有了,我的水、毛巾,他的烟瓶子,还有我俩的鞋。
遗憾没有照片,不论是湿漉漉的我,还是湿漉漉的杉木河,或者河两岸的青山。这里的风景最是漂亮,贵州的山水都有灵性。回去的路上,我们几乎没有讲话。窗外青山碧野,一幕幕地过,轻声哼着那句歌词:“每当我举目观看,你手所造,一切奇妙大工……”想到了去年在云南,角角屑屑都有相似处,却说不出是在哪里;又想到了苏格兰和英格兰北部的山野,那高高耸起的不是《哈利·波特》里通往魔法学校的铁路吗?
风景有时也会成为摆设,当我们投入地说着各自的成长和困惑。话还是讲不完的,话题也许只有那么几个。我掏出了大码子的相机,初次尝到了摄影的乐趣,逼着你放下自己的情绪,发现他者的美,并用最合适的角度记录下来。青岩古镇上,我的杰作是舒畅的背影。那是偶得的神来之拍,我建议她用到《小舒小唱》里去,她兴高采烈地说还要注明摄影者的名字。把名字刻到彼此的记忆和感情里还不算,现在,我又找到一种方式顺理成章地把名字留在她即将出版的书里——可是我做了那么多年的编辑,却无力做我好朋友第一本书的责编。
贵阳的最后一晚,我敲开了舒畅已经锁上的门,在暗头里,我开声祷告。祷告完,她足足一分钟没开口。后来她说,怕是一说话就破坏了气氛,她觉得特别地好……这才真正懂得,之前所有关于神的解说和分享,比不上这短短几分钟里圣灵说不出来的叹息。人的能力,神的能力,本来就不是可以比较的。
回到家里,收拾,吃饭,洗澡。洗到一半的时候,突然想起十年前,我因身体不好先行回来,答应同学们到了家就给电话去报平安;那天晚上,她们一直念叨着我的电话该来了吧,可舒畅却言定我是不会立刻打电话给大家的。她说中了。我很惶恐地匆匆洗完,赶紧去发短信,刚写了几个字,偏巧她的短信也来了。舒畅不知道这里的曲折,不知道比起十年前,我更加努力地做好自己,也不知道回来的飞机上我哭了半程……
昨天问我妈,我小时候是不是有什么要求他们都会满足。我妈说,当然了,统共才一个女儿。那么,如果我提了很过分的要求呢?我妈想了想,一般你不会,你还是蛮懂事的。有点释然了。想起小时候的饭桌上,有鸡蛋有青菜,我故意感叹道:有黄色的菜,有绿色的菜,要是有红色的就好了。那是我的技巧。后来,我妈给了我五角钱,让我去买红肠。有这么全然向我的父母,为什么我还常常会担心,有一天他们会突然不再爱我了呢?
我的缺乏到底是什么呢?
有一次和朋友说,一个人可以让你多开心,也就能让你多不开心。
他说,早就知道了,你从一个人身上获得的开心到头来都要一点点地还给他(她)。
于是我笑,同是天涯沦落人。
然而有一点:记忆是把大筛子。当时很快乐也好,当时不快乐也好,到了后来,我还是觉得,这一切的一切都特别美好。
2007-7-26
小姑娘比我长
原话是“小姑如我长”。然而我没有小姑。那只是个陌生的小姑娘。我同事的女儿。现在恐怕——应该是必然的,比我长。
那时我进单位没多久,海燕也来了,做了我的同事。同她一起来的共有七个,都是从效益不好的印刷厂转到出版社来的。然后又路路续续地走了,因为出版社也要节流。海燕起初在我们编辑部做编务,后来做校对,最后终于也走了。
海燕比我妈妈小一轮,她的女儿比我也小一轮,当时还在读小学。我一直听到关于昊然的故事,钢琴弹得很好,功课也很好;也看过她的照片,个子高高的,腿很长。去年昊然考入了交大,海燕喜滋滋地托人在我们这些旧同事中分发巧克力,德芙的,厚厚两大块。
我很少想起海燕,只有偶尔在楼梯上遇到楼上科室的编务时。她就是跟海燕同批来中的一个,依旧坚挺在这里。我跟她始终也就是点头之交,这样算来,也有实实足足的七年了吧。又想到了从未谋面的昊然,从一个小学生长成了一个大学生,她的眼睛笑成了弯弯的新月型吧,正是亭亭玉立的年纪。小姑娘比我长,她的故事也很长……
我在这楼道里上上下下多少次了?如果有一个计数器悄悄记下我们每个人上下楼的次数,这个数字必然叫我们自己都大吃一惊。
夏天又来。一个冬天积攒下的白被很无情地扫荡成黑,这么轻易这么快;而我,又是懒得用防晒霜的那种。早晨洗脸的时候,想,要是所有的痕迹都只停留在表面该是多好。洗一洗,擦一擦,也就过去了。小时候看漫画,有一个人中了箭去找大夫,大夫很潇洒地把外面的箭靶一剪,然后振振有词地说自己只管外科,打发那人去找内科医生疗里面的伤。——毕竟是漫画,世上的事儿却从没有这样地分工明确。
近来变得贪恋美食。虽然每天中午的六块半,不死不活地也可以下咽,那是生活;心里常常盘算着去哪里去哪里吃什么吃什么,那是梦想。不一定要大餐,我其实很喜欢那些便宜的小馆子,精神口袋都没有负担,饭余还可以看看年轻的姑娘小伙调侃调情。然后倚老卖老地喊小姑娘结帐,以前是叫不出口的;以前我是被人叫的小姑娘。
小姑娘们个个笑得很是开心,眼睛像瓜子,牙齿像花生,生活就是这样嚼啊嚼,一堆零食一堆壳。
端正好
春风夏夜。
用来散步、回想和叹气,刚好。
于是翻出十年前的别离和十天前的相聚。现在想来,大学毕业是件多么奢侈的事,醉酒抒情,一切似乎因此而理所当然。我是第一次意识到告别可能意味着长久不见或不再相见,却还未学会纵然不见又是何妨,所以流的泪比谁都要多。一样的春风夏夜,一夜又一夜。
相聚的时候却只有小雅、小A和我三个,自然也不能以毕业十年的名义。我们随心所欲地聊,聊到兴头上,小雅说我如何如何,我也说他如何如何,却发现两人的断语都没个准头。颓然地想,我们只不过做了几年半生不熟的同窗,吃过几顿饭,通过几年各说各话的信——说到谁了解谁,未必。
又翻出几个钟头前的经历和几个月前的日记。我是带着习以为常的跌宕起伏回的家,在桥上看到了新面孔的乞丐。他扑在地上,高声喊着路过的大叔大婶;他的两只脚没有脚掌,只剩了两团圆突突的踝。我一面走一面找硬币,他看到我翻包便开始喊大姐,我走远了,他的声音也远了,我没能找到零碎可以给他。——他是怎么来的呢?我知道那些有残缺的乞丐上面常常有组织管着。有次在江苏路地铁站,我和陈嘻嘻就为了一个拉胡琴的盲者讨论了半天,后来到隔壁的小超市买了个热点心给人家;我们是悄悄塞给他的,因为不远处有个胡子拉渣的新疆人在盯梢。
写下来的东西往往是生活的败笔,就像亲近神的常常要先认自己的软弱。
喜悦的经历当然也是有的,安慰还是意想不到地来。六点钟的饭菜香飘满了整个小区,暖得人心不能做别的想头,这应当算是喜欢上海的一个重要理由吧。
看到一首散曲,薛昂夫的《端正好》:访知音习酬和,也不问名利如何。不贪不爱随缘过,把世事都参破。
看到一句诗,《诗篇》的51章6节:你所喜爱的是内里的诚实,你在我隐秘处必使我得智慧。
看到一个自己:热情是一下子起来的,心是一点点死掉的。
叫利百加和不叫利百加的女人
初春的下午,我们去看小妖。小妖新近做了两个孩子的妈,一个唤大宝,一个叫小宝。做哥哥的无一例外的个头小,底子薄,小妖眉开眼笑地介绍,他在肚子里就顶不安分,古灵精怪的;而小宝却有点愣头愣脑,傻里傻气的。我接口道:一个像你,一个像你老公。她笑。
大宝抱出来了,满脸通红,让我忽然想起以扫来,而他的性格却是十足的雅各。以扫和雅各也是孪生兄弟,他们在母亲是利百加的腹中就开始彼此相争,做母亲的不知怎么才好,只有求问耶和华。耶和华说:将来大的要服侍小的。两个孩子渐渐长大,以撒爱以扫,因以扫善猎,常有野味献上;而利百加却宠爱雅各,于是,一场争夺长子名分的好戏上演。
每次读到《创世纪》这一段,就忍不住想,利百加到底是个怎样的女人呢——两个儿子都是亲生的,怎么会偏爱一个到这样的地步,生出这么多的是非来。而这是非中的利百加,日子又过得如何?经上说,以撒因他妻子不生育,就为她祈求耶和华;耶和华应允他的祈求,他的妻子就怀了孕。(创25:21)以撒娶妻时年四十,生子时已六十,这二十年的夫妻生活如何?一面埋怨,一面求告?以撒总算义人,没有休妻或另娶;而利百加呢,为人母时,也已从当初的明眸少女变为了黄脸妇人。中年得子,自然宠爱有加,在帮助雅各夺了长子名分后,又恐以扫复仇,只好紧紧吩咐爱儿:现在我儿,你要听我的话,起来逃亡哈兰我哥哥拉班那里去,同他住些日子,直等你哥哥得怒气消了。你哥哥向你消了怒气,王了你向他作的事,我便打发人去吧你从那里带回来。为什么一日丧你们二人呢?(创27:43-45)圣经对利百加的交代止于27章,她后来的日子想必不快乐。以撒先死,雅各流亡,而以扫早娶了赫人女子为妻,婆媳矛盾本来就深,现在又与以扫交恶,利百加的日子定然更加难过。
这或许是世上第一个叫做利百加的女人,在我的印象里,还有两个利百加,也都是厉害角色。一个是在希区柯克的《蝴蝶梦》里,一开场就已死去的利百加阴魂不散地纠缠着每个活着的人;还有一个是在萨克雷的《名利场》中,利百加有着淡黄色的头发和淡绿色的眼珠子,出身贫寒,努力向上,善装无辜,颇多心计。所有的利百加都不快乐。——回到最初的那位利百加,若不是她出妖蛾子,雅各也不会背井离乡,不会遇到舅舅拉班,不会娶了利亚和拉结这对姐妹花,不会妻妾争宠,生子无数,不会有以色列的壮大……所谓福祸相生,世事难料,以色列的国运竟是系在这亚兰女人的一念之间,而她精明百变的性格遗传给了雅各,到如今,竟也成为世人对以色列人的普遍评价……
天色渐晚,我们告辞出来。忽又记起几年之前,也是这样的天气,这样的天色,我到小妖家玩,吃过晚饭,她力邀我去小区的花园健身,我看她扭着细细的腰肢在器械上来来回回地走。那时年轻,满脸春色都是为了自己。我想跟同行的人回忆当年的细节,却发现人非物非,无从提起。便是故事的主角,满心沉醉在初为人母的喜悦和忙碌中,纵然抚着隆起的小腹抱怨苗条不再,也是透着骄傲;大约也忘得差不多了吧。
创世记载,利百加生产的日子,雅各是抓着以扫的脚跟出来的,雅各这个名字的意思就是“抓住”。小妖是剖腹产。我不由乱想,若是顺产,这两个孩子的出生秩序还不知如何呢。大宝得感谢现代医学,让他这样容易就得了长子的名分,不必像雅各那般欺瞒哄骗、颠沛流离;然而这长子的名分,搁到今世今日,又存了多少意义呢?——少了这争夺的筹码,纵然做爹娘的免不了偏心,也无伤大局。更何况,小妖早已为两个孩子筹划好未来,大宝和小宝各安一室,无忧无虑地吸着奶嘴。
2007-4-28
产业
春节就像一场寒假,不过日子短了;再则,从前只我一人,想什么就做什么,现在却是一家三口在两室一厅里兜兜转转。各有志趣,我要午睡,我妈要弹琴——我们积怨已深,她每日叨我一回:女大不中留,留来留去留成愁。终于决计,把陪嫁先支出来用,就近买个小房间,可进可退。真的就看到了一处,还在同个小区里。我妈几乎要当场拍板,她是一贯地心急火燎;我爸谨慎,邻居怎么样?我是幻想派,沙发和沙发前的地毯,窗帘和瓷砖的颜色;还有一点捉襟见肘的担心,钱。
于是想起上一个长假,和几个弟兄姐妹颠颠簸簸坐了七个钟头的车,到了安吉下面的姚村。某个下午,我偷闲在村子里乱逛。有个姐妹看我独自坐在亭子里,便拉我去她家做客,热情不过。左手栗子,右手柿子,桌上还有一杯热茶,我便坐在她家的门厅里,和她唠嗑。她说自己信主的经历,又说自己小信,常眼红人家的富裕,只有拿那句“耶和华是我的产业”来鼓励自己。她说着,很有等我宽慰的意思——也许觉得我们从大城市里来,读过书,见识广。然而智慧和知识是两回事,虽然我脑子里是很武装了一些知识的,都是我平素看来听来读来的,可遇到具体的人具体的事,我就底气不足,自己首先做不到,讲起来就更觉苍白空洞;我终于没有说出什么建设性的话来。
——就像皮肤不好的人去推销化妆品,缺乏自信力和他信力。我的软弱在自己。食五谷杂粮的难免要生病,食人间烟火的难免要为明天忧虑;哪里真的就学会单单仰靠神了呢?然而产业越多责任越大,而我本没有如此多的智慧去管理。神其实也是疼我,叫我不必费神费力,还是交托给神管吧,也只有交托给他了,这样想着,居然开心起来。
后来去普安堂听礼拜,牧师又讲到约伯。约伯坐在炉灰中感叹当年大富的光景:“我出到城门,在街上设立座位;少年人见我而回避,老年人也起身站立;王子都停止说话,用手捂口;首领静默无声,舌头贴住上膛。”(伯29:7-10)字里行间是义人的张狂。为富已仁,如约伯者,也难免俗。想起大学里,骆玉明给我们讲《水浒》,做大哥的宋公明人称及时雨,仗义疏财。骆批:光仗义不足,疏财也很(或更为)重要。宋江有智有财,结交兄弟无数;约伯财智兼备,蒙神恩惠满满。我们不过是神的瓦器,内里藏着宝贝的,请翼翼小心支配自己的智慧和产业。
春节九天,只读完了一本书,冯象的《创世纪:传说与译注》。他写雅各时,顺便回忆了他的旧识:“中国雅各”。那是六十年代的师大校园,校篮球队里有个印尼华侨,喜欢穿着花格子衬衣,打球打到高兴处就大喊雅各雅各。出身不好,行为又出挑,文革的时候他毫无意外地做了“反动学生”。“雅各”后来跳楼自杀了,人们在他的日记里发现了许多关于资产阶级腐化生活的描写:在花园洋房里住着,左边篮球场,右边游泳池,娶一对姐妹花,终日享雅各之福。冯象把故事说给他的老师听,摩利先生半晌无语,然后喃喃答道:“他们的命运的确不同,一个有牛羊奴婢,可以讨好愤怒的老爷,与之和解;另一个却一无所有,除了他的日记和梦幻。”——雅各为人精利,夺了以扫长子的名分后,背井离乡;后来返乡,一路先遣牛羊财物,向以扫示好。所以摩利先生会有此言。然而,不止雅各,他的爱子约瑟能在他的兄长面前扬眉,也是如此。大约亚当的子子孙孙,都逃不过被产业摆布的命运。
说什么,在哪里
那是三四年前,在科林教授在课堂上,我们热火朝天地讨论文明全球化的可能性。当时英国的各大电视台正流行着这样一段广告:中餐厅里,一个英国人勉为其难地努力吞咽下中国客户点的菜以尽礼仪,而主人见到客人的盘盏一空就忙不迭地叫更多的食物,结果,可怜的英国人吃下了许多他并不喜欢的蛇……广告的结论是HSBC了解这种文化的差异,作为一种营销策略,没有人会和HSBC较真;而在理性认知中,全球化的推进却总绕不过两个难点:语言和国界。
这也是导演罗杰·埃伯特要告诉我们的:语言(说什么)和国别(在哪里)处处困扰着他电影里的每个角色。那些跨越边界的人都不约而同遇到(或制造)了麻烦:去打猎的日本人赠了摩洛哥人一把抢,造成了后面的连锁反应;美国妇女在摩洛哥的土地上没来由地挨了枪子;墨西哥老妇发现从祖国回到客居十五年的美利坚变得困难重重,她一手带大的两个孩子也失散在难以言明的边界附近……
至于说什么,从来都占据着重要地位。在创世传说里,神就是用语言造天地万物,神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后来,雄心壮志又不知天高地厚的人们聚集在一起,建造高塔以图直通天庭,耶和华便率众天使下去变乱口音,使他们不能再同心协力。——这也是巴别塔的由来和最初含义。而在这部同名电影里,语言不通所引起的冲突固然也有,比如美墨边境上发生的那一幕,却不免显得刻意;真正引人深思的不是人们言语的多或乱,而是言语的少和静:话不投机的美国夫妇,有一搭没一搭聊着天的牧羊兄弟,音乐和舞蹈的节奏使墨西哥人的对话变成了一场毫无重点的喧嚣,而在日本,所有的情节是靠聋哑少女沉默的双眼推动的……
日本的故事也是整部电影里最出彩的地方。几乎所有的评论,不论是叫好的还是批评的,在比较了《巴别塔》和《低俗小说》、《撞车》一番后,都不约而同地提到了聋哑少女的当代日本,这个让人迷乱和失语的国家。由一部好莱坞电影来完成西方国家对日本社会的严肃审视,印象里还是第一次——之前的《迷失东京》虽然展示了很多语言和文化上的差异,却脱不了浪漫和轻松的底色;而《巴别塔》的叙述语言却是直白白,赤裸裸。这个故事完全可以独立成章,而不必牵强地被一把来福枪拉到“巴别塔”里。尽管导演在镜头切换时已经非常留意细节间的相通,但是从墨西哥的乡村或摩洛哥的郊外跳到迷离的现代东京,却总给人一种从热带到寒带的不适应感觉。
在这部从片名到内容都深具寓言特征的电影里,在这里或在那里,说什么或怎么说,或许都已经不重要:人们在危机关头才懂得敞开自己(不论是美国夫妇,还是摩洛哥兄弟、日本父女),但却改变不了他们之间分裂和失败的命运。这种命运或者在人类许下通天宏愿时就已注定,或者更早,如果还是要从《圣经》里找源头的话,那是否在亚当和夏娃偷吃禁果后为自己的赤身裸体感到羞愧、面对上帝的质问互相推诿的时候就开始了呢?
土豆和星星
那是十几年前,1993的秋天或者1994的春天。3108教室。诗歌朗诵会。记得的诗人有两个:一个是豆官,大块头,长头发,声音铿锵饱满,说到动情处,转身,却在黑板上画了两条极细的线——我们在下面摇头,窃窃地笑,这诗你可喜欢吗?豆官最出名的不是他的诗,而是后来在复旦南区开的海德格尔。另一个就是俞心焦,他的样子模糊了,留着确实的短头发;他的激情是内敛的。他朗诵了一首《追忆眼睛遇害》(或者《追忆眼睛被害》,或者其他?),只有六句,追忆他一次短暂失明的经历。他读完,我们安静了。
后来,在虹口公园的139路终点站,我们居然遇到了他。然后围上去,然后他在某个女生的笔记本上写下了那六行诗和他在上海暂住的地址。接下来的那个周末,舒畅和老颖相约到我家来玩,随后一起去华师大找俞。我记得那天下雨,我穿着双一脚套的黑色大头鞋,那双鞋我穿了好几年。我们在他窄小的房间里席地而坐,我们一定很激动,我们一定问了许多可笑的问题,——而我现在什么也想不起来了。没什么特别的,一群文学女青年满怀憧憬地向文学前辈讨教,这样的画面,从昨天到今天,天天都在上演。
今天下班的时候,小A在MSN上突然跟我说起了他,发给我一个链接:原来俞心焦因为强奸罪被判入狱八年,释放的时间是去年夏天;据说他的眼睛如今真的失明了。他的远况和近况我都全然不知,关于他的记忆和回想在那个下午之后就荡然无存。可是,我现在认真地读他的诗,一个“强奸犯”的《最后的抒情》)。我没能找到当初打动我的那首诗,可是我读到了更多的。有一首的题目我很喜欢:回忆使一麻袋土豆变成了星星。
我想我真的乐观了,虽然现在看不到星星,可是回想从前的时候,便觉得天空亮闪闪,有的星近些,有的星远些。可是我也有点急性子,恨不得把现在统统变成回忆——这也不是办不到的,近来我越来越恍惚,甚至分不清哪些事情是真实的,那些只是梦里发生的。偶尔清醒的时候,才发现原来现实生活里的土豆沉甸甸的,它们的分量一直都压在我的心上。我想起一句俗语,提得起放得下,用来形容那些比我有气力有魄力的人。不过我想到了一个更好的办法,等到提不动的时候自然就放下了。我付出的,不过是多一点的时间,多一点的汗水,连眼泪都不用擦。
2007-3-2
匀着点用
乍暖。
广播里,菜农在抱怨,天气骤热,菜价暴跌,平均跌了三分之二。想起了《多收了三五斗》。——雨雪不是全然的坏,阳光也不是全然的暖;“栽种有时,拔出栽种的也有时”。
我也不喜欢这样的乍暖。感冒了,不能穿裙子,只是把厚棉褛换做薄大衣;于是那暖就像是单位里办的年货,普天同庆似的人手一份,偏偏漏了自己的。气温为什么不匀着点升呢?我情愿把这飙升的十来度平均地加在那极端最低上,就不至于太冷,也不至于太热,更不至于没有心理准备地忽冷忽热。
早晨收到了第一个告别的短信。木知木觉地,节日却近了。发现自己的好朋友大多不是上海人,所以到了春节,我的生活便和上海一样的空荡荡。林黛玉探访病中的薛宝钗,说了一句:早知他来,我就不来了。纵然不含酸,也是一个道理吧:热闹和冷清也要打混,搅拌,均分。所以,不要不顾后果满腔热情只管消费。然而,不到两极,又觉不出两极的好来。
——一样都是“粥天粥地”。
王牡丹跟马百合
从杭州回来,莫名其妙地被叫做了马百合。大家呼来唤去,一面还窃窃地笑。起初我还抗议,渐渐只好承受下来。也怪我,总是热衷给别人取名字;尤其是对那些还喜欢的人,更不肯老老实实地呼他们的大名了。
早上看牛晖晖的博客,她在那边厢深悔没有唤她家小姐作牡丹和小梨之类的。我记得她女儿叫做景潼,听上去很像窦靖童;我们那时都喜欢王菲。不过景潼这个名字好像是她家长辈查了易经或是请了算命先生才起出来的,颇费工夫。如今反悔,可真是印了那句费力的往往不讨好。于是,牛晖晖和王小姐商量,要把名字改作牡丹,偏偏王小姐嫌PEONY不好听,不肯改。只好作罢。说实话,我觉得王和牡丹未必搭,王姓太经常,又缺乏联想;若真要改,还不如王小梨可爱些。
于是想起那个差点被叫做王牡丹的姑娘,其实我只见过她一次。那是去年春天,王牡丹的妈举家回乡,我陪了她几天。有一天,王牡丹小姐也过来了,尖尖细细的声音,伶伶俐俐的模样。像所有小女孩一样,把她爸老老实实地攥在手心里;倒是她妈,不很留意她的样子。——差不多就这些了。小女孩我见多了,她不够妖,不及她妈;但将来也不一定,有那样的基因,便有无限可能。
后来,牡丹的妈回到美国,打了越洋电话来。通电话的时候,牡丹照例在一旁饶舌。牛晖晖吃缠不过,只好要挂电话。于是电话那头,听得王牡丹满心欢喜的声音:Ma Lili,再见!然后是嘟嘟嘟的声音。
瞧瞧,人来人往,生活就是这样被搅乱的。